作者: 昆山菲瑞格环保净化科技有限公司 发表时间:2018-11-07 22:05:39浏览量:【小中大】
GB/T14294-93组合式空调机组标准规范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组合式空调机组(筒称机组)的分类、基本规格、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等。
本标准适用于不带冷、热源,冷媒为水,热媒为水或蒸汽,以功能段为组合单元,能够完成空气输送、混合、加热、冷却、去湿、加湿、过滤、消声等功能中几种处理功能的机组。冷媒为盐水或乙二醇以及采用电加热器的机组,可参照使用。本标准不适用于自带冷、热源和直接蒸发盘管的机组。
2、引用标准
GB1236通风机空气动力性能试验方法
GB1449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弯曲性能试验方法
GB2406塑料燃烧性能试验方法氧指数法
GB2576纤维增强塑料树脂不可溶分含量试验方法
GB2577玻璃纤维增强塑料树脂含量试验方法
GB2624流量测量节流装置第一部分节流件为角接取压、法兰取压标准孔板和角接取压标准喷嘴
GB8070空气分布器性能试验方法
GB9068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备噪声声功率级的测定——工程法
GB10223空气冷却器与空气加热器性能试验方法
GB10891空气处理机组安全要求
GB12218一般通风用空气过滤器性能试验方法
3、术语
3.1 组合式空调机组 由各种空气处理功能段组装而成的不带冷、热源的一种空气处理设备,这种机组应能用于风管阻力等于大于100Pa的空调系统。
3.2 机组功能段 具有对空气进行一种或几种处理功能的单元体。
机组功能段可包括:空气混合、均流、粗效过滤、中效过滤、高中效或亚高效过滤、冷却、一次和二次加热、加湿、送风机、回风机、中间、喷水、消声等。
3.3 额定风量 在标准空气状态下,每小时通过机组的空气体积流量,单位为m3/h。
3.4 机组全压 机组克服自身阻力后在出风口处的动压和静压之和,单位为Pa。
3.5 额定供冷量 机组在规定试验工况下的总除热量,即显热和潜热除热量之和。单位为kW。
3.6 额定供热量 机组在规定试验工况下供给的总显热量,单位为kW。
3.7 漏风率 机组的漏风量与额定风量之比率,用%表示。
3.8 断面风速均匀度 指断面上任一点的风速与平均风速之差的绝对值不超过平均风速20%的点数占总测点数的百分比。
3.9 标准空气状态 指温度20℃;压力101.3kPa;密度1.2kg/m3时的空气状态。
4、分类与规格
4.1 分类
4.1.1 按结构型式:a.卧式;\b.立式;\c.吊挂式;\d.混合式。
4.1.2 按箱体材料:a.金属;\b.玻璃纤维增强塑料(简称玻璃钢);\c.复合材料;\d.其他。
4.1.3 按用途特征:a.通用机组;\b.新风机组;\c.变风量机组;\d.净化机组;\e.其他。
4.2 基本规格和参数
4.2.1 机组的基本规格用额定风量表示,按分段等差级数排列。
4.2.2 机组的供冷量、供热量在规定的试验工况下应符合下列规定。
a.机组的额定供冷量的空气焓降不小于17kJ/kg,新风机组的空气焓降不小于34kJ/kg。
b.机组供热量的空气温升不小于 蒸汽加热时,温升20℃; 热水加热时,温升15℃。
4.3 型号表示法
型号示例:ZKL5/BX 表示组合立式玻璃钢的新风机组,额定风量5000m3/h。
ZKW10/JT 表示组合卧式金属的空调机组,额定风量10000m3/h。
ZKW20/JBX 表示组合卧式金属的变风量新风机组,额定风量20000m3/h。
5、技术要求
5.1 基本要求
5.1.1 机组应按规定程序批准的图样和技术文件制造。
5.1.2 机组的基本规格和参数应符合4.2条的规定。
5.1.3 机组的结构应满足下列要求
a.通过冷却盘管的迎风面速度超过2.5m/s时,应设档水板。
b.喷水段应有观察窗、挡水板和水过滤装置。
c.机组应设排水口,排放应畅通、无溢出和渗漏。
d.机组箱体保温层与壁板应结合牢固、密实。壁板保温的热阻不小于0.68m2K/W,箱体应有防冷桥措施。
e.机组的检查门应严密、灵活、内外均可开启,并能锁紧。
f.机组的风机出口应有柔性接管,风机应设隔振装置。
g.各功能段的箱体应有足够的强度,在运输和启动、运行、停止后不应出现凹凸变形。
h.机组横断面上的气流不应产生短路。
i.机组应留测孔和测试仪表接口。
j.玻璃钢空调机组的加热段应有隔热措施。
5.1.4 机组内配置的风机、冷、热盘管、过滤器、加湿器以及其他零部件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
5.1.5 机组采用黑色金属制作的构件表面应作除锈和防腐处理。
5.2 外观要求
5.2.1 机组外表面应无明显划伤、锈斑和压痕,表面光洁,喷涂层均匀,色调一致、无流痕、气泡和剥落。
5.2.2 玻璃钢机组的外表面应有均匀胶衣层,表面光滑平整,无裂纹、气泡和缺损,色调均匀。内表面光滑平整,纤维不得外露。边缘整齐,厚度均匀,无分层,加工断面应加封树脂。
5.2.3 机组应清理干净,箱体内应无杂物。
5.3 性能要求
5.3.1 启动
a.机组在额定电压下能正常启动和运转。
b.机组在使用现场组装后,应进行检查和试运转。
5.3.2 盘管耐压性能 在下列条件之一时,应无渗漏。
a.水压试验压力应为设计压力的1.5倍,允许偏差±0.02MPa,保持压力至少3min。
b.气压试验压力应为设计压力的1.2倍,允许偏差±0.02MPa,保持压力至少1min。
5.3.3 额定风量和全压在表4规定的试验工况下,风量实测值不低于额定值的95%,全压实测值不低于额定值的88%。
5.3.4 机组在表4规定的试验工况下,功率实测值应不超过额定值10%。
5.3.5 漏风率:机组内静压保持700Pa时,机组漏风率不大于3%。用于净化空调系统的机组,机组内静压应保持1000Pa,洁净度低于1000级时,机组漏风率不大于2%;洁净度高于等于1000级时,机组漏风率不大于1%。
5.3.6 额定供冷量和供热量机组供冷量和供热量的实测值不低于额定值的93%。
5.3.7 喷水段的空气热交换效率。在喷水压力小于245kPa时,空气的热交换效率不得低于80%。
5.3.8 挡水板的过水量不超过4×10/4kg/kg。
5.3.9 空气过滤器的过滤效率和阻力应符合表3的规定。
5.3.10 凝露试验,按6.3.10方法试验,机组表面应无凝露滴下。
5.3.11 凝结水排除能力,机组在表4的试验工况下运行,凝结水排放流畅,无溢出。
5.3.12 机组噪声当机组额定风量2000~5000m3/h时,机组噪声声压级不超过65dB(A)。
当机组额定风量6000~10000m3/h时,机组噪声声压级不超过70dB(A)。
当机组额定风量15000~25000m3/h时,机组噪声声压级不超过80dB(A)。
当机组额定风量30000~60000m3/h时,机组噪声声压级不超过85dB(A)。
当额定风量80000~160000m3/h时,机组噪声声压级不超过90dB(A)。
5.3.13 机组的振动 风机转速大于800r/min时,机组的振动速度不大于4mm/s。风机转速小于等于800r/min时,机组的振动速度不大于3mm/s。
5.3.14 断面风速均匀度按6.3.14方法试验,应不小于80%。
5.3.15 安全性能要求应符合GB10891的规定。
5.4 材料要求
5.4.1 机组所采用的钢板、型材、管材等应符合有关标准规定。
5.4.2 机组箱体为玻璃钢时,要求如下:
a.树脂含量(不计胶衣层)控制在45%~55%。
b.固化度:对于不饱和聚酯树脂玻璃钢不小于80%,环氧树脂玻璃钢不小于90%。
c.弯曲强度:不饱和聚酯树脂玻璃钢不低于147MPa,环氧树脂玻璃钢不低于196MPa。
d.阻燃性能:玻璃钢的氧指数不小于30。
5.4.3 机组箱体采用的保温、隔声材料应无毒、无腐蚀、无异味,并具有难燃或自熄性和不易吸水特性。
6、试验方法
6.1 一般要求
6.1.1 试验机组应按功能段组成整机进行试验。
6.1.2 试验机组应按产品说明书要求组装和安装,除非在试验方法中有规定,决不允许采取任何特殊处理措施。
6.2 试验条件
6.2.1 试验工况应符合表4的规定。
6.2.2 试验工况和测试操作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5的规定。
6.2.3 试验用的仪表应符合表6的规定。
6.3 性能试验方法
6.3.1 启动试验
a.试验机组在额定电压条件下启动,稳定运转5min,切断电源,停止运转,至少反复进行三次;
b.检查零部件有无松动、杂音、发热等异常现象;
c.变风量机组应在最大风量和最小风量下进行启动试验。
6.3.2 盘管耐压性能试验在5.3.2规定的试验压力条件下试压。
6.3.3 额定风量和全压试验:应按附录A(补充件)或附录B(补充件)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型式检验时,当额定风量小于等于60000m3/h时,应按附录A的方法试验,当额定风量等于大于80000m3/h时,可按附录B的方法试验。
6.3.4 输入功率试验按附录A规定的方法测量。
6.3.5 漏风量试验 按附录C(补充件)规定的方法测量漏风量。
6.3.6 供冷量和供热量试验
a.供冷量和供热量应在表4规定的试验工况下,按附录D(补充件)的方法进行试验。
b.也可直接引用GB10223规定的方法得出的盘管传热系数公式计算出供冷量和供热量,并按附录E(参考件)规定的方法进行现场验证。
6.3.7 喷水段的空气热交换效率按附录D的方法试验。
6.3.8 挡水板过水量试验按照附录D中D2.2.8条的方法试验。
6.3.9 空气过滤效率和阻力试验。 按GB12218规定的试验方法进行过滤器效率和阻力试验。
6.3.10 凝露试验在使用环境的露点温度为22.8~26.2℃和机组供水温度7℃的条件下,机组供冷连续运行6h,检查机组表面凝露情况。
6.3.11 凝结水排除能力试验 按表4规定的试验工况,预先将凝水盘中水注满至排水口,机组供冷连续运行4h,检查排水状况。
6.3.12 噪声试验 机组噪声应按GB9068规定的工程测定法测量。
6.3.13 振动试验
a.用表6规定的仪表,在试验机组底板四角处相互垂直的三维方向上测量振动速度;
b.取最大值为机组的振动速度。
6.3.14 断面风速均匀度试验
a.在距盘管或过滤器迎风断面200mm处,按附录B中图B1,均布风速测点;
b.用风速仪测量各点风速,统计所测风速与平均风速之差不超过平均风速20%的点数占总点数的百分比。
6.3.15 安全性能应按GB10891的规定试验。
6.4 外观检查 用目测法检查
6.5 材料试验
6.5.1 玻璃钢的树脂含量试验应按GB2577规定的方法。
6.5.2 玻璃钢的固化度试验应按GB2576规定的方法。
6.5.3 玻璃钢的弯曲强度试验应按GB1449规定的方法。
6.5.4 玻璃钢阻燃性能氧指数试验方法应符合GB2406规定。
7、检验规则
7.1 检验分类和检验项目
7.1.1 机组检验分出厂检验(交收检验)和型式检验。
7.1.2 检验项目按表7。
7.2 出厂检验
7.2.1 每台机组(各功能段)必须经制造厂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并附有质量检验合格证,方可出厂。
7.2.2 机组的出厂检验,应按表7中1、2、3、4、5等项逐台检验。表7中6、7两项,每20台至少抽检一台,年产量不足20台抽检一台。
7.2.3 玻璃钢机组还应进行表7中18项检验,其中a.b.d.三项逐台检验。
7.3 型式检验
7.3.1 机组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a.试制的新产品定型时;
b.定型产品的结构、制造工艺、材料等更改对产品性能有影响时;
c.停产一年以上,恢复生产时;
d.转厂生产时;
e.批量生产时每三年进行一次;
f.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型式检验要求时。
7.3.2 机组的型式检验应包括表7全部项目。
7.3.3 型式检验抽样方法,应在通过出厂检验的合格品中抽取。抽取样品的数量按表8。
7.3.4 判定规则
a.对于抽取的一台样品,检验项目中主项有一项或其他项有两项不合格,则判该样品为不合格品。
b.在抽取样品中,有一台不合格,则再抽取一台,如检验仍不合格,则该批机组判为不合格品。
8、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8.1 标志
8.1.1 每台机组应有产品标牌,并固定在正面明显部位。标牌应包括下列内容。
a.机组名称、型号;
b.机组主要技术参数(额定风量、全压、供冷量、供热量、额定电压、电流、功率、转速等);
c.机组外形尺寸:长×宽×高;
d.机组重量;
e.出厂编号;
f.出厂日期;
g.制造厂名称。
8.1.2 机组上应标明工作状况即旋转方向、开、关等标志,并附有电气线路图。
8.2 包装
8.2.1 机组各功能段应按各自要求包装,在包装箱内应稳固。
8.2.2 包装箱应捆扎牢固严密。
8.2.3 包装箱内应有装箱单、产品合格证、产品安装使用说明书等有关技术文件。
8.2.4 包装箱上应有不易退色的装箱标志,其内容:
a.产品名称、型号;
b.产品毛重、净重;
c.箱体外形尺寸:长×宽×高;
d.共箱,第箱;
e.装箱日期;
f.到站(港)及收货单位;
g.发站(港)及发货单位。
8.2.5 包装箱上应有怕湿、防雨、防倒置、禁止翻滚、小心轻放等储运标志。
8.3 运输和贮存
8.3.1 机组在运输过程中,不应受碰撞、挤压、抛投、雨雪淋袭。
8.3.2 机组应贮存在防潮、防雨、防火场所,周围应无腐蚀性气体存在。
8.3.3 玻璃钢件不允许曝晒和重压。
附录A 组合式空调机组风量、风压试验方法(补充件)
附录A规定了组合式空调机组风量、风压试验的装置、条件和方法。
A1试验装置
A1.1 试验装置由试验机组、连接管、测试管组成。
A1.2 试验装置应按照GB1236图3、图4、图5和本附录图A1、图A2方式之一布置。
当采用GB1236的方式布置时,应符合该标准3.1、3.3、3.4、3.5条的要求。
当测试管的内径小于400mm时,宜采用孔板流量计或空气流量喷嘴装置。
A1.3 风量测量使用的空气流量喷嘴及其测量装置见图A3和图A4。
a.喷嘴喉部速度必须在15m/s到35m/s之间;
b.喷嘴加工要求应符合GB10223附录A的规定。
A1.4 试验装置的测试管应符合下列要求。
a.单出风口机组应安装一个出口风管,其截面积等于试验机组出口截面积。
b.多出风口机组应按图A5所示的方式连接,管的截面积应等于试验机组各个出口截面积之和。
A1.5 多进风口机组试验时,应关闭所有旁通的风阀(如二次回风的阀门)。只开启流经机组各功能段的进风阀门,并置于全开位置。
A2试验条件
A2.1 应按照本标准6.2条规定的试验工况和试验仪表要求进行试验。
A2.2 试验机组应由几种功能段组成的整体机组。
A3试验方法
A3.1 总则
A3.1.1 机组应在风机额定转速下至少进行五种风量、全压试验。每一种风量至少测量三次。
A3.1.2 在每一种试验风量下,应按本附录A3.2到A3.7条测量。应测量机组的出口动压、静压、出口温度、输入功率、转速、风量和大气压力。
A3.2 静压的测量
A3.2.1 在测量截面管壁上将相互成90°分布的四个静压孔的取压接口连接成静压环,将压力计一端与该环连接,另一端和周围大气相通。压力计的读值为机组的静压。
A3.2.2 管壁上静压孔直径应取1~3mm,孔边必须呈直角,且无毛刺,取压接口管的内径应不小于两倍静压孔直径。
A3.3 动压的测量
A3.3.1 用皮托管测量动压时,皮托管的直管必须垂直管壁,皮托管的测头应正对气流方向且与风管轴线平行。测点位置和点数应符合表A1和图A6的规定。
A3.3.2 用皮托管测得同一截面上的各点动压,按下式计算平均动压
A3.3.3 当用孔板或空气流量喷嘴测量风量时,可按下式求得平均动压
A3.4 风量测量
A3.4.1 采用孔板测量风量时,按GB1236中4.6.1条计算风量值。
A3.4.2 采用皮托管测量风量时,按下式计算机组的风量
A3.4.3 采用空气流量喷嘴装置测量风量时,按下式计算每个喷嘴的风量
机组风量等于所有喷嘴测量的风量的总和。
A3.4.4 试验结果按下式换算为标准空气状态下的风量(Lo)
L0=Lρ2/1.2
A3.5 温度测量 将温度计插入测试风管中,测量机组出口温度。
A3.6 大气压力测量 在机组附近用大气压力计测量,试验开始和结束各测一次,取平均值。
A3.7 转速测量 采用转速表直接测量风机主轴转速,在同一试验条件下测量三次,取平均值。如采用累计式转速表应测量30s以上。
A3.8 功率测量 在测量风量的同时,直接测量电流、电压或功率等参数。
A4数据整理
每一台试验机组应给出:
a.相应转速下机组全压(Pa)对标准状态下风量(m3/h)的性能曲线或图表。
b.相应转速下,输入功率对风量的曲线。
附录B 组合式空调机组风量、风压现场试验方法(补充件)
本附录规定了组合式空调机组使用现场的风量、风压试验条件和方法。
B1现场试验的一般条件
B1.1 由试验机组至流量和压力测量截面之间的风管应不漏气。
B1.2 试验机组,应在额定风量下测量,其波动应在额定风量±10%之内。
B1.3 变风量机组,至少应测量三个工况点,即最大、最小和中间风量工况。
B1.4 机组的测试工况点,可通过系统风阀调节,但不得干扰测量段的气流流动。
B1.5 应按照本标准6.2条规定的试验工况和试验仪表精度进行试验。
B2试验方法
B2.1 风量测量
B2.1.1 测量截面应选择在机组入口或出口直管段上,距上游局部阻力管件两倍以上管径的位置。
B2.1.2 矩形断面的测点数见表B1,具体规定如下:
a.当矩形截面长短边之比小于1.5时,在截面上至少应布置25个点,见图B1。对于长边大于2m的截面,至少应布置30个点(6条纵线,每个纵线上5个点)。
b.矩形截面长短边之比大于等于1.5时,在截面上至少应布置30个点(6条纵线,每个纵线上5个点)。
c.对于长边小于1.2m的截面,可按等面积划分成若干个小截面,每个小截面的边长200~250mm。
B2.1.3 圆形截面测点可按图B2和表B2布置。
B2.1.4 测量方法
a.测量所选截面上各点的速度。速度的测量一般可采用皮托管和微压计,但当动压差小于10Pa时,推荐采用其他仪表如热电风速仪等;
b.断面上的平均速度用下式计算:
c.至少应重复进行三次测量,取其平均值;
d.由断面风速和面积得出风量;
e.试验结果应换算成标准空气状态下的风量。
B2.2 机组进、出口静压测量
B2.2.1 机组进口和出口静压应选择靠近机组接管处直接测量。
B2.2.2 采用压力测孔测量静压,测孔应相互垂直,内表面必须光滑。如果是矩形截面,测孔应在侧壁的中心。
B2.2.3 用皮托管和压力计测量截面上的静压,应重复三次,取平均值。
B2.3 机组全压 按下式计算机组全压(Pt) Pt=Pt2-Pt1 式中:Pt2、Pt1机组出口、进口全压,Pa。均为测量静压的断面处的实测值。
B2.4 功率测量 用功率计或电流电压表直接测量机组的输入功率或电流、电压。
附录C 组合式空调机组漏风量试验方法(补充件)
本附录规定了漏风量的试验方法。
C1试验机组安装和试验应按照图C1布置。
a.多进风口机组,应将各进风口汇集成一个测量风管;
b.试验机组进风口至流量测量断面应严密,不允许漏气;
c.试验布置采用图C1(a)时,应保证测量风管内的气流速度大于等于6.5m/s,测量管的管径大于等于100mm。测量管的管径小于100mm时,试验布置按图C1(b)。
C2试验条件:应按照本标准6.2条的规定进行试验。
C3试验方法
a.将机组的各个出风阀全部关闭加以密封,使之不漏气;
b.调节进风口或流量测量管段上的节流装置,使风机段内的压力值为700Pa,净化机组为1000Pa。风机段压力值可在风机段壁面上测量;
c.在测量风管上,用孔板、流量喷嘴或皮托管等测得的风量,即是机组的漏风量;
d.机组的漏风率按下式计算:e=Al0/L0×100% 式中:e——机组漏风率;Al0——标准空气状态下机组试验漏风量,m3/h;L0——标准空气状态下机组试验风量,m3/h。
附录D 组合式空调机组供冷量和供热量试验方法(补充件)
本附录规定了组合式空调机组整机供冷量和供热量的试验装置、方法和计算,同时给出了喷水段性能的试验方法。
D1供冷量和供热量试验方法
D1.1 试验装置 试验装置由风路系统和水路系统(或蒸汽系统)两部分组成。可采用图D1
D1.1.1 风路系统
a.预处理段应包括加热、加湿、冷却、去湿、空气混合、均流、空气输送等空气处理功能;
b.测量段必须密封和隔热,漏风量不超过机组额定风量的1%。漏热量不超过空气侧换热量的2%;
c.在风量测量和空气温湿度测量段前,需设混合器和均流器。混合器参见GB10223附录B图B—2,均流器可用金属网或多孔穿孔板;
d.风路系统中应有风量、干湿球温度及空气压力的测量装置;
e.风量可用空气流量喷嘴测量,测量装置见本标准附录A1.3条的要求;
f.试验机组进、出口的空气干、湿球温度应采用取样装置测量。推荐按GB10223的要求;
g.机组的出风口静压测量断面应在距出口两倍出风口当量直径的距离处,进风口静压测量截面应在距进风口0.5倍风口当量直径的距离处。其静压孔和静压环做法见本标准附录A;
h.多出风口机组连接,应参照本标准附录A的要求;
i.多进风口机组。只开启主进风口,其余进风口全部封闭,使之不漏气、不漏热。
D1.1.2 水路系统
a.预处理段应包括水的加热、冷却、输送和水温、水量的控制调节处理功能;
b.在水路系统中应能进行水量、水温及水压降的测量,其测量装置应符合GB10223的规定。
D1.1.3 蒸汽系统
a.预处理段应包括蒸汽产生设备(如锅炉)、蒸汽供给分配处理设备(如汽水分离器、疏水器等)和蒸汽参数控制调节设备;
b.在蒸汽系统中应能进行蒸汽的压力、温度、凝结水量和凝结水温度的测量。其测量装置应符合GB10223的规定。
D1.2 试验条件 应按照本标准6.2条的试验工况和试验仪表要求进行试验。
D1.3 试验方法
D1.3.1调节试验装置,使试验机组进口全压等于零,空气和水(或蒸汽)参数满足所需工况要求,并稳定15min后,开始测量。每隔10min读一次数,连续测量半小时,取每次读数的平均值作为试验的测定值。
D1.3.2 应采用两种方法计算换热量。一种方法以空气侧的测量值来计算换热量,另一种方法以水侧(或蒸汽侧)的测量值来计算换热量。两种方法计算得出的热平衡偏差不得超过±10%。取二者算术平均值作为机组换热量。
D1.4 试验记录 试验需要记录的数据如下。
序号数据1.日期2.试验者3.制造厂4.机组型号5.冷热介质名称6.盘管型号、规格、尺寸和结构图7.盘管段型号、规格和布置图8.风机段型号、规格和布置图9.其他各参与试验的功能段的型号、规格和布置图10.大气压力11.进入试验机组的空气干球温度和湿球温度12.离开试验机组的空气干球温度和湿球温度13.进入空气流量喷嘴的空气干球温度和全压14.喷嘴前后的静压差或喷嘴出口处的动压15.使用的喷嘴数量与直径16.试验机组进口的静压17.试验机组出口的静压18.试验机组进口和出口的风管尺寸19.试验机组进水温度20.试验机组出水温度21.冷冻水供水温度22.试验机组水压力降23.试验机组水流量24.试验机组进口蒸汽压力与温度25.试验机组凝结水离开时温度26.试验机组凝结水量27.试验机组蒸汽压力降28.试验机组输入功率
D1.5 试验结果计算
D1.5.1 风量计算
a.通过单个喷嘴的风量用下式计算:当采用多个喷嘴时,总风量等于通过每一个喷嘴风量的和。
b.标准状态下风量按下式计算
D1.5.2 冷却时空气侧换热量计算:公式
D1.5.3 加热时空气侧换热量计算:公式
D1.5.4 水流量与蒸汽凝结水量的计算
当采用称重的液体定量计时 W=m/Z
当采用体积的液体定量计时 W=(ρwV)/Z:式中:W——水的质量流量或蒸汽凝结水量,kg/s;m——液体定量计测得的水质量,kg;Z——时间,s;ρw——水的密度,kg/m3;V——液体定量计测得的水的体积,m3。
D1.5.5 冷却时水侧换热量计算:Qw=WCpw(tw2-tw1);式中:Qw——水侧换热量,kW;tw1——水进口温度,℃;tw2——水出口温度,℃。
D1.5.6 加热时水侧换热量计算:Qw=WCpw(tw1-tw2)
D1.5.7 加热时蒸汽侧换热量计算:Qz=W(Iv1-Iv2);式中:Qz——蒸汽侧换热量,kW;Iv1——蒸汽进口焓值,kJ/kg;Iv2——蒸汽出口焓值,kJ/kg。
D1.5.8 机组换热量按下式计算:Q=(Qa+QJ)/2;式中:Q——试验机组换热量,kW;
QJ——介质侧换热量,kW。冷却或用水加热时等于Qw,用蒸汽加热时等于Qz。
D1.5.9 试验得出的空气侧和介质侧换热量的偏差必须在下限值内:-10%≤(Qa-QJ)/Q×100%≤+10%
D2喷水段性能测试方法
D2.1 试验装置 可按照图D2所示布置试验系统
D2.1.1 风路系统和水路系统预处理段和测量装置与本附录D1相同。但空气取样管一般布置在喷水段分风板前和挡水板后。
D2.1.2 在喷水段挡水板后增设加热器,便于进行挡水板过水量的测量。
D2.2 试验方法和结果计算
D2.2.1 应按照本标准6.2条规定的工况和仪表进行试验。
D2.2.2 调节试验装置,使空气和水达到所需工况的要求,并稳定15min后,开始测量。每隔10min读一次数,连续测量半小时,取每次读数的平均值作为测量值。
D2.2.3 供冷量计算
a.空气侧供冷量按式(D13)计算
b.喷水侧供冷量按式(D14)计算,也可按式(D15)、(D16)计算。注:喷水段水温、水量关系见图D3。
c.喷水段的供冷量取空气侧和水侧供冷量的平均值:Q=(Qa+Qw)/2;式中:Q——喷水段供冷量。
d.两侧供冷量的偏差应符合下式:-10%≤(Qa-Qw)/Q×100%≤+10%
D2.2.4 喷水段加湿量按下式计算:
D2.2.5 水气比按下式计算;
D2.2.6 喷水压力 在测量供冷量(或加湿量)、水气比的同时,测量喷水压力。喷水压力应在喷水段供水管进口处用压力计测量。
D2.2.7 空气热交换效率:公式
D2.2.8 挡水板过水量 采用加热法测量过水量。即测量加热盘管前后的干湿球温度,查得含湿量,按式(D22)计算:Wg=d3-d2;式中:Wg——挡水板过水量,kg/kg干空气;d3——加热器后空气的含湿量,kg/kg干空气。
附录E 组合式空调机组供冷量和供热量现场试验方法(参考件)
本附录规定的试验条件、工况和方法,适用于使用现场对组合式空调机组进行供冷量和供热量的验证。
E1现场试验条件
E1.1 风侧条件
E1.1.1 由机组空气进、出口至测量截面之间应不漏热、漏气。机组进口空气状态参数测量截面应尽量选择在盘管或喷水段的进截面上。
E1.1.2 风量测量应符合本标准附录B的规定。
E1.2 水侧条件 水侧温度和流量的测量装置应符合GB10223的要求。
E1.3 试验工况
E1.3.1 空气进口参数要求
a.试验机组的进风可在下列范围内任一状态。 冷却性能试验:干球温度23~30℃ 湿球温度13~27℃ 加热性能试验:干球温度-10~15℃
b.参数波动范围如下: 干球温度波动±1℃ 湿球温度波动±0.5℃ 风量在额定工况下波动±20% 转速应为额定工况
E1.3.2 试验机组进水温度在下列规定范围内任一状态时,冷却时温度波动不超过±0.2℃,加热时温度波动不超过±0.7℃。 冷却盘管或喷水段7~12℃;水加热器50~130℃
E1.3.3试验机组进水量在下列规定范围内任一状态时,其波动不超过±2%,冷水温升不得小于2.5℃。冷却和加热盘管维持管内水速为0.6~1.8m?s喷水段维持水气比μ=0.5~1.2。
E1.3.4 蒸汽供汽压力为14~700kPa范围内的任一状态,波动不超过3kPa。
E1.3.5 喷水段喷水压力波动不超过5kPa。
E1.4 试验仪表应符合本标准6.2条的要求。
E2试验方法:在试验机组的进风参数和介质参数达到试验工况要求的稳定状态15min后,测量介质侧的换热量。每5min读一次数,连续测量20min,取读数的平均值作为测量值。空气的温湿度状态与介质侧参数同时测量,风量、静压可每隔10min读一次数。
E2.1 风量、静压的测量 风量、静压的测量应按照本标准附录B方法进行。
E2.2 进口空气温湿度状态的测量。
E2.2.1当测量截面是盘管或喷水段时,应在其上游200mm的截面上布点。可将该截面平均划分为6至9个等面积的小矩形,在各小矩形中心测量空气干球温度和湿球温度,取其平均值作为空气进口状态值。
E2.2.2当测量截面是在试验机组进风管上时,可采用空气取样或截面上平均布点的方式测量空气干球温度和湿球温度。空气取样的要求见GB10223,截面平均布点的方法见附录E2.2.1。
E2.2.3 当试验采用室外空气进风时,可以只在进风口附近单点测量空气干球温度和湿球温度。
E2.3 水侧(蒸汽侧)的测量
E2.3.1 冷、热盘管应测量进、出水温和水量。
E2.3.2 喷水段应测量喷嘴前进口水压、回水量、冷冻水供水温度、回水温度。
E2.3.3 蒸汽加热器应测量进口蒸汽压力、温度、凝结水量和凝结水温。
E3试验结果计算
E3.1 冷却盘管水侧换热量按下式计算 Qw=WCpw(tw2-tw1)
E3.2 加热盘管水侧换热量按下式计算 Qw=WCpw(tw1-tw2)
E3.3 蒸汽加热时换热量按下式计算 Qw=W(Iv1-Iv2)
E3.4 喷水段冷却性能按下式计算 Qw=W2(tw2-tL)
E3.5 试验结果应与机组内按照GB10223试验过的盘管进行校验,两者之间的误差应在-15%以内。(Qw-Q)/Q×100%≥-15%
公式符号说明:Qw——试验机组水侧或蒸汽侧的换热量,kW;
W——盘管水流量或蒸汽凝结水量,kg/s;
Cpw——水的定压比热,kJ/kg?k;
tw1、tw2——试验机组水的进出口温度,℃;
Iv1、Iv2——试验机组蒸汽的进出口焓值,kj/kg;
W2——试验机组喷水段回水量,kg/s;
tL——喷水段冷冻水供水温度,℃;
Q——盘管做部件试验时换热量,k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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